(2015年制订、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工作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太阳成集团公司(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在学院职权范围内具有最高决策权。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传达和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二)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调整;
(三)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四)学院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事项;
(五)学院人才人事、团队队伍建设、薪酬分配制度等重要事项;
(六)学院经费分配使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
(七)公司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统战工作等重要事项;
(八)学院员工管理、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就业工作等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教工党支部书记、教授委员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主席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经理或书记主持。
第七条 会议须在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口头或书面提出,由主持人在会上转述,但不作为表决依据。
第八条 会议议题由分管院领导提出、经理和书记共同商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 重要议题会前应充分调研、论证和沟通,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或可供选择的方案。涉及学术问题的,要事先征求教授委员会的意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要事先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要事先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涉及学院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第十条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若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经进一步调研、论证、沟通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为会议秘书,完成第五章的相应工作要求。
第四章 纪律监督及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议事时,凡涉及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本人应主动回避。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会议成员应严格执行。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的,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会后主持人应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通报会议的情况及决定。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应及时向联系校领导汇报。有关会议精神应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十六条 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公司党政各自履行的主要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到人,由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
第十七条 经理和书记应根据其职责分工,督促检查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履行自己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及任期考核内容。
第五章 会议及档案规范
第十九条 会议准备与程序
会议议题清单。各分口部门或领导与主管领导商议后,提出需要上会的议题或事项,会前报给会议秘书。会议秘书整理议题清单后,由经理和书记共同审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议题清单组织议决。
会议材料。需要材料支撑或参考的议题,由提出议题或事项的部门或领导向会议秘书提供相应的材料。会议材料由会议秘书准备和打印。本着节约原则,视情况需要提供一份或多份材料,供议决时作为参考依据。
议题讨论程序。主持人宣读议题,并组织议题讨论;秘书或相关人员,对议题进行介绍或报告;相关负责人对议题进行补充或说明;与会者广泛讨论,发表意见;主持人总结讨论情况和议决结果,对暂时不能形成决议的议题可以确定下次议决的时间。本议题讨论结束,进入下一个议题;若议题全部完成则休会。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和纪要
会议秘书负责会议清单和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用专用记录本,按照会议清单、讨论情况、议决结果等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尽可能体现情景再现原则。
会议纪要按照规范模版要求形成,并及时完成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会议档案管理
每次会议形成一套档案;每套档案必须包括:①会议清单;②会议讨论材料(支撑材料);③会议签到表;④会议记录复印件;⑤会议纪要。每套档案完备后,及时提交学院档案室专门管理。
会议档案整理形成和提交由会议秘书负责。档案管理由档案室管理员负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