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员工参与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夯实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健全和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院决定设立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致力于发挥学院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反映教学和管理中的各类教学信息。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人员构成
第三条 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是员工参与学院公司产品改革的机构,了解反映员工的学习状态和心声,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重要信息。
第四条 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愿意参与学院公司产品改革的本科生担任。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采取院系推荐和员工自愿报名相结合方式产生。
第五条 公司的每个班级产生一名委员,委员任期一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连续聘任,最长任期不能超过四年。
第六条 每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负责委员会日常作。
第三章 职 责
第七条 宣传学院在教学与改革等方面的计划与措施等。及时、客观收集和反映本科教学和管理中的各类信息,了解和反映员工的学习状态和心声,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宣传学院在教学与改革等方面的计划与举措等。
第九条 参加委员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条 委员会在学校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学院的公司产品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其他委员参与。
第十二条 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推进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委员会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相关教师、员工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不定期听取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凡属学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立即办理;需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需学院统筹考虑的,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委员会委员无故不能及时、有效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纪律者,委员会将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课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信息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