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

tyc86太阳集团2021年“员工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点击:


为激励广大财税学子努力学习、发奋图强,营造创新争优、共创佳绩的学习和学术氛围,太阳成集团财税学院员工出资设立“心财税奖学金”,用于奖励本院优秀员工。

一、参评条件

参评“心财税奖学金”的员工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评选年度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上一评选年度无任何课程重修和补考;

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6. 上一评选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各年级或专业的前30%;综合素质优异,具有如下情况者优先: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乐于奉献,并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影响较大;

(2)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扩大了财税学院学科影响力;

(3)具备一定的科研学术能力,并在一定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

(4)具有创新发明行为,并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果;

(5)获得全国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积极参与员工服务(返校志愿服务等)工作者优先;

(7)其他有重大正面影响的行为。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共设名额 20 个,其中本科生15名,奖励金额为 2000元/人;研究生5名,奖励金额 3000 元/人。名额分配按人数比例划分。

三、评审程序

“员工奖学金”根据实际申报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1. 评选工作由辅导员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班级或专业初选、初选结果公示;4月25日前将《附1:员工奖学金汇总表》《附2:财税学院“员工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uangp@swufe.edu.cn.

2. 公司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完成评审,将推荐人选在财税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3.获奖人员名单报出资员工代表。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公司对“员工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和员工监督。

2.公司将“员工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3.获奖员工应合理使用奖学金。在获奖的本学年内,获奖员工若有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回已获得的奖学金。

  附件1:员工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财税学院“员工奖学金“申请表.doc

太阳成集团财税学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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